中高齡失業者是求職市場的弱勢,為協助中高齡失業者進行就業準備,勞委會提供多項方案,如失業給付延長至9個月、辦理「職場學習及再適應計畫」、提供雇主管理訓練津貼等,以實際行動幫助中高齡失業者重返職場。
就業保險法新制關於失業給付的修正,提供弱勢勞工更多保障,45歲以上的失業勞工,領取失業給付的時間由6個月延長至9個月,如果失業勞工有親屬要扶養,每多1人就增加1成給付,最多加計2成,最高可請領投保薪資的8成。只要是申請人非自願離職時已年滿45歲,就符合領9個月失業給付的資格。
同時為鼓勵雇主提供中高齡者就業機會,鼓勵求職者學習一技之長及創業,勞委會運用雇主僱用失業勞工獎助津貼、臨時工作津貼、以及其他促進就業之相關津貼,並辦理「職場學習及再適應計畫」,提供雇主管理訓練津貼,協助長期失業且弱勢之中高齡者重返職場。
對於想找工作的中高齡失業者來說,若能避免求職禁忌,善用本身的優點,求職之路就不會輸給年輕人。根據中彰投就服中心調查發現,企業對中高齡有十大忌,分別是「依老賣老」、「自作主張」、「喋喋不休」、「觀念守舊」、「溝通代溝」、「不服指令」、「學習精神不足」、「反應遲鈍」、「數位能力不足」及「因家庭因素分心」。然而也有不少企業認為中高齡的優點是「責任心強」與「態度穩重」。中彰投就服中心建議中高齡應該善用其優點。對穩定特質有要求的保全公司就說,中高齡者擁有豐富經驗、圓融態度及抗壓力高等,這些都是年輕人比不上的優勢。
2009年8月18日 星期二
中高齡失業者的救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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